京科基金字〔2023〕38号
按照《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经"三审一定",拟资助2023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项目146项(详见附件1),其中重点研究专题项目38项,前沿项目108项,总经费6959.98万元;拟资助2023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丰台轨道交通前沿研究联合基金项目28项(详见附件2),其中重点研究专题项目6项,前沿项目22项,总经费1255万元;拟资助2023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昌平创新联合基金项目85项(详见附件3),其中重点研究专题项目33项,前沿项目52项,总经费4858.9万元。现将项目予以公告。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公告异议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2023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丰台轨道交通前沿研究联合基金、昌平创新联合基金项目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均可在2023年12月8日16时前提出书面异议(详见附件4)。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异议,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异议,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签名。书面异议材料需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bjnsf04@kw.beijing.gov.cn。
联系人:李老师,010-55571254;
季老师,010-55571252。
附件:1.2023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拟资助项目名单
2.2023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丰台轨道交通前沿研究联合基金拟资助项目名单
3.2023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昌平创新联合基金拟资助项目名单
4.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拟资助项目异议申请表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