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2〕194号)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相关要求,我委经公开征集、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实地核查等程序,形成了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拟推荐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日。
公示期间,若对拟推荐机构持有异议,可向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实名反映。提出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内容具体详细,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法人签字或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相关材料扫描为PDF文件,发送至邮箱hluo@zgcgw.beijing.gov.cn。
联系电话:010-64840867。
特此通知。
附件:
1.拟推荐机构名单
2.拟推荐机构在孵企业和毕业企业名单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