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发展改革委,京能集团、市燃气集团: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实施监测机制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22〕99号,以下简称《监测机制通知》)要求,现就本市“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监测机制通知》附件1重点任务榜单相关要求。
(二)申报集中攻关项目的单位应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三)申报示范试验的项目所在地应在北京市域范围内,且项目单位应正常生产运营,具有较好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有关要求
(一)项目材料不应涉及国家秘密、个人信息和其他敏感信息。
(二)项目承担单位须对项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或通过举报发现项目冒用科研成果、知识产权、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项目资格。
(三)项目承担单位应加强资源统筹和要素整合,集中力量开展技术攻关及应用示范。不鼓励同一单位或同一研究团队分散力量在同方向下牵头或参与多个项目。
(四)同一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推荐,不得通过变换项目名称等方式多头推荐和重复推荐。
(五)各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依据《监测机制通知》的相关要求填报项目信息表(详见《监测机制通知》所列附件,外网下载地址:http://www.nea.gov.cn/2022-10/25/c_1310670958.htm)。
(六)请你单位负责负责本地区、本企业的项目申报工作,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将“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项目信息表、项目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见《监测机制通知》附件3)及申请材料承诺书报送我委。
(七)请你单位于2022年11月15日下班前将申报项目材料电子版(WORD文档和PDF文档,如有支撑资料,可另附在项目信息表后,每个项目不超过30M)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发展处,电子邮件请发送至hnbjzkz@163.com。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55590471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材料承诺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8日
附件
“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材料承诺书
本法人单位承诺:
1. 本申请报告中所填写的各栏目内容真实、准确。
2. 提供的申报资料内容真实、可靠、事实存在。
3. 提供申报的技术装备与提供申报的资料一致,并事实存在。
4. 申报项目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明晰完整,归属本单位或技术来源正当合法,未剽窃他人成果,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
若发生与上述承诺相违背的事实,由本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