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2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详见我局官网通知公告)方向10“做优做强高精尖企业”关于“对当年度新建投产(开工)且当年纳入规模以上统计范围的先进制造业企业,一次性最高奖励50万元”的要求,现开展具体组织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奖励条件:2022年当年新建投产(开工)且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先进制造业企业。
二、材料要求:满足标准的企业需要签订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承诺书(详见附件)。
三、申报时间:符合条件的企业,即日起至2022年12月6日登录“北京通企服版APP-一体化申报平台-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2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的通知-立即申报”,按照填报指引进行申报。
四、政策咨询:经济运行处:010-64021797;010-55578191;技术支持:北京通企服版APP客服人员,010-82176966,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系统运维人员,010-55578555。
附件: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承诺书(2022)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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