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形成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让创新成果更好惠及人民”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相关工作部署,健全完善全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重要网点建设,增强高校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全链条的信息公共服务能力,切实提升高校知识产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按照《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实施办法》(国知办发服字〔2021〕23号),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联合开展了第四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遴选工作。经自主申报、材料提交、形式审查、专家初评、复评答辩等环节,遴选出23家第四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10月31日前将书面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或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0月31日。
附件:第四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公示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 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
2022年10月25日
联系方式: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
联系人:侯金霞
电话:010-62083852
邮箱:houjinxia@cnipa.gov.cn
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惠斌
电话:010-66092082
邮箱:gxc7937@moe.edu.cn
附件
第四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公示名单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方工业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农业大学
内蒙古科技大学
东华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大学
南通大学
浙江师范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井冈山大学
山东理工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湖南师范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西南石油大学
贵州大学
昆明理工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